廣東自考考到一半,生活或工作的地點變了,再在廣東參加考試,時間和交通成本就會變得極高,這個時候,考生可能就需要將自考考籍轉出到現在的常住地,最好的辦法就是進行轉考,將考過的科目成績轉到現居住地,之后直接在居住地進行考試、申請畢業。
而在進行自考考籍轉出之前,考生需要先了解廣東自考考籍轉出的辦理時間和流程,以下是廣東自考考籍轉出的詳細說明:
1、廣東自考考籍轉出辦理時間
廣東自考考籍轉出申請常年均可辦理,但因為廣東省自考辦只在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統一將考生的檔案寄出,所以,申請上半年轉出的考生,必須在2月15日前辦理轉出手續;申請下半年轉出的考生,必須在8月15日前辦理轉出手續。
2、廣東自考考籍轉出辦理流程
廣東自考考籍轉出可以在線上進行辦理,也可以在線下進行辦理,具體辦理方法:
(1)網上辦理。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直接在線提交外省轉出申請,系統將對考生信息進行校驗,如果校驗信息不通過,則考生需要前往當地市考辦提交材料,現場辦理相關轉考手續。
(2)現場辦理。考生也可在規定時間內前往縣(區)考辦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登記表》,并簽字確認;然后提交該登記表、我省及外省準考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廣東自考考籍轉出注意事項
廣東自考考生在申請考籍轉出之前,需要先在對方省份取得考籍并且獲得一門及以上及格成績,待檔案達到外地后,再到當地辦理轉入手續。
考生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畢業論文成績不能轉出。
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或者考生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辦理考籍轉出。
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應在廣東辦理畢業,不得轉出考籍。已經畢業的考生不辦理考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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