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2號)要求,為做好我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確保新舊專業過渡平穩實施,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專業名稱和代碼。我區現開考專業均調整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內專業,專業名稱和代碼具體調整詳見《寧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新舊名稱對照表》
(二)專業課程考試計劃。現開考專業的課程考試計劃均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要求,經主考學校專家論證,重新制定了課程考試計劃。新舊專業課程考試計劃和頂替規則詳見《寧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課程考試計劃頂替表》
(三)停考專業。2022年以前停考的專業,不在本次專業調整范圍內,停考專業名稱、代碼和課程考試計劃不作調整。
二、調整時間
(一)2023年下半年開始,開考專業統一使用新專業名稱、代碼和課程考試計劃。在籍考生按新專業名稱、代碼報名報考,并申請畢業。
(二)2023年10月和2024年4月,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陸續實施新專業課程考試安排,具體統考課程安排以正式公布的當年年度統考課程考試安排為準。
(三)2023年下半年停考專業停止頒發畢業證書。
三、其他事項
(一)2023年下半年停考專業的在籍考生,可注冊相近開考專業繼續學習,其已合格課程成績繼續有效,可頂替該專業名稱相同或學分相同課程的成績。報考專業不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內的在籍考生,參照上述辦法執行。
(二)2023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英語頂替課程考試,新生不再執行英語頂替課程政策。在籍考生已通過的英語頂替課程可頂替英語,或頂替新專業課程組中課程(見附件2)。
(三)各單位要認真做好自學考試專業調整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及時準確向考生宣傳專業調整的有關政策,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確保我區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工作平穩順利實施,考生如有疑問請咨詢各助學機構,詳見《各單位咨詢電話》
寧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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