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與課程
(一)開考專業與課程安排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4年共計開考本、專科層次專業20個(專科8個、本科12個),上半年因部分專業計劃課程教材尚未確定,計劃開考課程193門;下半年開考全部專業計劃課程,總計224門。具體開考專業與開考課程安排詳見《2024年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課程表》(附件1)。
(二)專業與課程調整
1.根據《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相關要求,我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2024年1月起實施新專業計劃課程設置(附件2),舊專業計劃課程設置(附件3)于2026年1月廢止。
2.2024年至2025年,考生可根據實際自行選擇新、舊專業計劃課程設置要求申請辦理畢業。自2026年1月起,所有考生必須按照新專業計劃課程設置要求申請辦理畢業。
3.通過舊專業計劃課程的考生,可按照規定對應過渡頂替新專業計劃課程,具體過渡頂替課程時限、對應關系及其他要求詳見《新舊專業計劃課程過渡頂替表》(附件4)。
4.自2024年起,不再安排舊專業計劃課程考試。2024年至2025年期間,未達到舊專業計劃課程設置要求的考生,也可按照《新舊專業計劃課程過渡頂替表》相關課程過渡頂替要求,通過新專業計劃課程頂替舊專業計劃課程。
5.根據全國考委《關于停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目錄>有關專業的通知》(考委〔2022〕1號)要求,漢語言文學(050114)專科和監所管理(030109)本科專業自2026年起不再頒發畢業證書,未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的考生可轉入其他專業。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規定
(一)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新疆招生網查看網上報名報考流程并辦理報名報考手續。
(二)考生可同時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層次和本科層次開考的各專業課程,本科畢業手續須在獲得專科畢業證半年之后辦理。
(三)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護理學”專業的考生,須按照《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的規定,在報名報考時上傳本人“衛生類執業資格證書”,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報名報考。
(四)“公安管理”專業僅限“在職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學生”報考。在報名報考時考生須上傳本人警官證(工作證或單位政治部出具的相關證明),待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報名報考。
(五)因條件限制不能進行網上報名報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自學考試辦公室),由工作人員提供網上報名條件,并指導考生在網上報名報考。
(六)完成報名報考的考生可于考試前一周登錄新疆招生網網站打印《準考證》。
(七)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調整我區自學考試有關收費標準的通知》(新計價非字〔2000〕1468號)規定,考生報考每門課程須按現行標準(35元/科)交納報名考試費。報名確認后因故未參加考試者,所交費用不退。
四、考試與報名時間
(一)考試時間
上半年考試:2024年4月13日—14日
下半年考試:2024年10月26日—27日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上午考試時間為9:00—11:30,下午考試時間為14:30—17:00。
(二)網上報名報考時間
上半年考試:2024年2月26日12:00至3月1日18:00
下半年考試:2024年9月2日12:00至6日18:00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采取紙筆考試,所有課程均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
六、考試成績查詢與復核
(一)考生可于考試結束后次月25日起,登錄新疆教育廳門戶網或新疆招生網查詢本人考試成績,也可通過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自學考試辦公室)查詢。
(二)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復核流程》(附件5)申請復核。
七、實踐性環節考核及論文答辯
(一)有實踐性環節考核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照規定報名參加相關課程實踐性環節考核;畢業論文撰寫與答辯須在專業計劃課程考試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請。
(二)實踐性環節考核與論文答辯的報名、實施及相關成績發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學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安排。
各主考院校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新疆大學自考辦0991-8582934;新疆醫科大學自考辦0991-4363643;新疆財經大學自考辦0991-7843846;新疆師范大學自考辦0991-4333984。
(三)公安管理學(專升本)專業實踐性環節考核與論文答辯事宜請與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訓練處教育訓練科聯系 (0991-5586055);監所管理(專升本)專業實踐性環節考核與論文答辯事宜請與新疆司法警官學校聯系(0991-2655650)。
八、畢業手續辦理
(一)達到畢業條件的考生可于上半年6月或下半年12月前往當地教育考試機構(自學考試辦公室)申請辦理畢業手續,具體辦理流程與要求可查詢當次《自學考試畢業辦理公告》(以新疆招生網發布為準),逾期未辦理考生需延至下一辦證周期辦理。
(二)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考生可向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進行學位申請,學位申請條件和要求由相關主考院校制定。
九、自學考試教材
(一)開考課程教材用書目錄詳見《2024年自學考試教材用書目錄》(附件6),部分課程教材用書目錄將于2024年6月下旬公布。
(二)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部分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將會做出相應調整和改變,命題時將截止考試之日前6個月由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三)考試教材用書請考生自行購買。公安管理學(專升本)專業的考生購買教材請于報名報考后一周內,與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訓練處教育訓練科聯系(0991-5586055)。
十、本簡章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處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昌路456號。咨詢電話:0991-5172013
新疆招生網:http://www.xjzk.gov.cn
新疆教育廳門戶網:http://www.xjedu.gov.cn
?2013-2023 北京原馳蠟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52413720 | 舉報郵箱:sdjgjubao@sunlands.com |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
營業執照 | 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312號 | 京ICP備14002947號 |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1798 | 京網文 【2018】 7437-597號
關注尚德機構官網
下載尚德機構APP